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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
通常单位无权禁止员工病假后恢复工作
问:员工坚持带病工作,用人单位有权禁止吗?
答:员工坚持带病工作,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无权禁止的。法律赋予劳动者在生病期间可以请病假的权利,但并未赋予用人单位禁止员工带病工作的权利。实践中也经常发生员工带病坚持工作的情形。但是,对于一些特殊岗位,比如食品加工、餐饮等岗位。如果员工患有传染性疾病,用人单位是有权禁止员工患病期间继续工作的。
无论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是否有权禁止员工带病工作,我们并不赞成和鼓励员工带病工作。身体是革命的本钱,病了就需要遵照医嘱积极治疗或静养休息。坚持带病工作可能会进一步加重病情,同时带病工作也会影响工作效率。反而造成身体也没养好,工作也没做好的双输局面。除非是非常紧急且没有同事可以顶替的工作,否则我们还是建议广大劳动者以自己身体为重。希望广大用人单位也可以体谅员工、关心员工,不强迫、不鼓励员工带病工作。
问:病假员工要求恢复工作,用人单位可以拒绝吗?
答:病假员工病愈后要求恢复工作,用人单位是无权拒绝的。实践中,对于一些较为常见且比较轻微的疾病,员工只要病愈后直接恢复工作即可。对于这类情况,双方之间一般不会存在争议。对于一些患有严重疾病且长期病假的员工,当其要求恢复工作时,用人单位往往会要求员工提供医院出具可以复工的证明材料。为什么用人单位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呢?
经了解,用人单位提出这类要求的原因主要有两点。其一,是出于对员工身体健康的考虑。毕竟员工曾经患有重病,请了长期病假。用人单位并不能判断员工的身体状况是否可以恢复工作。因此,需要第三方医疗机构出具专业的证明。其二,是为了避免某些劳动者钻“医疗期清零”的空子,无限期享受医疗期。除上海以外,我国绝大部分省市实行的是原劳动部规定的医疗期计算方式。根据原劳动部的医疗期规定,劳动者只要在一个周期内没有使用完医疗期,下一个周期就可以继续重新享受医疗期。实践中,有些劳动者在医疗期即将使用完毕时,回来工作。等到新的周期一开始,又继续休病假。周而复始,理论上是可以一直享受医疗期。鉴于这种情况,用人单位认为是否可以复工不应该是员工说了算,而应当由医疗机构出具专业的诊断证明。
问:员工病假超过医疗期,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答:员工患病超过医疗期,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从法条中我们可以看到,劳动者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劳动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时,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同时需要提醒用人单位,以“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除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还需要支付劳动者医疗补助费。
■(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唐毅律师事务所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