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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
工伤赔偿行政争议案件
浙江工人日报讯(通讯员胡盈超报道)“我们顺利拿到了第一笔工伤赔偿款。”不久前,在绍兴市柯桥区检察院检察官和区行政复议局、人社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一家印染公司委托代理人和职工汪师傅家属签下了和解协议,很快,汪师傅家属收到了第一笔25万元的工伤赔偿款。至此,一起长达2年之久的工伤赔偿行政争议案件终于得以化解。
今年2月底,柯桥区检察院收到了区行政复议局的发函,被邀请参与一起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案件的化解工作。收到邀请后,该院立即调取了案件相关材料,发现在近两年的时间里,历经多轮磋商,却始终没有定论。
汪师傅生前是这家印染公司的职工,2017年12月,她从单位返家途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救治无效后于2018年1月死亡。同年10月,在与公司沟通无效后,汪师傅家属首次向柯桥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此后,历经了3次工伤认定、1次行政诉讼和1次行政复议,2020年1月进入了第二次行政复议阶段。
经过细致深入审查案件全部材料,检察官发现本案证据尚存在较多瑕疵,对于能否认定为工伤的分歧相持不下。“我们不是不愿意补偿,只是这个工伤认定反反复复,争议很大,而且对方提出了80万元的赔偿金额,实在是太高了。”在调查中,检察官了解到了公司方的态度,与此同时汪师傅家属方也表示愿意接受和解。
为妥善化解该案实质性争议,降低维权成本,减少行政复议机关法律风险,经过与区行政复议局几次协商探讨,检察机关联合各方达成在行政复议阶段妥善化解争议的共识。其间,为促成矛盾化解,检察官多管齐下,多次与双方沟通协调。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建议公司法定代表人现阶段达成和解是最有利的局面;同时,与律师一道厘清在案证据和争议焦点,同时摆事实列证据,耐心细致做好家属思想工作。
在检察机关和各方的积极调解下,3月27日,双方达成和解:印染公司分期支付汪师傅家属补偿款50万元,并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汪师傅家属也表示,在取得补偿款后不再提起任何诉讼。双方以和解形式结束了这场耗时近2年的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