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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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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的期限

时间:2020-08-09  【转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对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可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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