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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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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用度、守旧贸易秘密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商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依据我国法律关于老实信用原则,以及《合同法》第107条划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商定的,应当承担继承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划定,假如你的辞职给S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S公司可以要求你承担违约责任

S公司的要求不会得到法律支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5条划定: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用度、守旧贸易秘密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商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因S公司的此项商定违背了法律强制性划定而无效,所以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5年前,S公司为招聘人才,以解决本市户口为优惠前提,十分看重此前提的我一举应聘成功。但在签订劳动合同时,S公司提出必需以8年期劳动合同为起线,如有违约,每提前一年解除劳动合同,将支付1万元违约金。我工作到第5年时,提出辞职。S公司要求我按合同商定支付3万元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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