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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

公司法务

法律事务的处理、执行终极要落实到人,由不同岗位的人执行不同的事务

法律秘书接收法律事务后,应立刻转交法务经理或主管,由其组织案件讨论或作出办理指示,铺排直接承办人;直接承办人处理后,应提交复核再发出终极处理 结果;全部分进行协作配合,处理事务力争穷尽手段达到最佳效果,并进行结果跟踪。施展集体聪明的上风,拾遗补缺,以团队的气力解决纷繁复杂的法律纠纷。

三、协作配合

  法律秘书:协助法务经理、主管、专员开展工作;负责对外联系、接待;同一接收待处理法律事务,并及时转交上级铺排处理;协助印制装订法律文书;负责卷宗档案的归档治理、借阅、登记等;制作会议记实。
  法务专员:协助法务经理及主管开展工作;为公司经营治理事项提供常识性法律咨询意见;直接独立处理涉讼金额1万元以下、非讼金额10以下的一般公司法律事务;对已处理事项进行结果跟踪;独立处理公司日常一般性法律事务。
  法务主管的工作职责:协助法务经理开展工作;为公司其他部分及一般性经营治理事项提供法律意见;直接独立处理涉讼金额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非讼金 额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较重至公司法律事务;处理常常发生的不涉及金额的重大法律事务;铺排和复核法务专员及法律秘书的工作;对法务专员及法律秘 书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法务经理的工作职责:协助总经理,介入公司重大经营治理与决议计划,提供法律建议;直接处理涉讼金额10万元以上、非讼金额100万元以上的重至公司法律 事务;处理公司突发的不涉及金额的重大法律事务;统筹铺排法律部的详细工作,并复核法务主管的工作;对部分所属职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法律事务的处理、执行终极要落实到人,由不同岗位的人执行不同的事务。一个健全的法律部分,应当由法务经理、法务主管、法务专员、法律秘书组成。根据 各企业的详细情况,可将法律事务划分为重大事务、较重大事务、一般事务。法务经理直接处理重大事务,法务主管处理较重大事务,法务专员处理一般事务,法律 秘书协助处理事务。

二、分工处理

9、卷宗归档、保管。
8、处理其他涉法事务(如工商登记、知识产权保护等);
7、进行法律培训;
6、为公司日常经营流动提供法律咨询;
5、起草、审核公司经营所需合同、协议、函件;
4、树立公司良好的对外法律形象,与司法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建立与专业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合作关系;
3、代办代理公司进行涉讼案件的诉讼流动;
2、代表和辅助公司介入重大项目和重大业务流动(负责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吞并等)的洽商和谈判等商务流动;
1、为公司的经营治理和决议计划提供法律意见;

一、事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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