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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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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李某无证驾驶无牌照的两轮摩托,看似习认为常的“小题目”,却是引发事故的根源:无驾驶技能,又酒后驾驶,发生事故,追悔已成惘然

案件分析:自8月15日以来,全国各地接踵开展了整治酒后驾车专项步履,新闻媒体不断跟踪报道,酒驾危害宣传广泛,正值公安机关打击酒后驾驶之时,石某依然我行我素。中午就餐就与朋友饮酒,后又与朋友到歌城喝酒至下战书6时许,麻痹不仁冷视法律的他,仍酒后驾车回家途中造成事故,给死者的家庭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同时也葬送了自己的前程。酒后驾车显能耐,酿成事故承灾害.

  2009年8月18日18时许,重庆市铜梁县二坪村村民石某,喝酒后驾驶一辆玄色小型汽车由合川区合阳城瑞山路驶往南津街途中,行至涪江二桥中段时,将一正在清扫桥面的环卫女工韩某撞伤后逃逸,造成环卫女工后经送病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8月19日凌晨,肇事人石某涉嫌交通肇事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分析摩托车,这种便捷的交通工具,给群众的出行提供了极大的利便。但是,因为部门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稀薄,越来越多的摩托车驾驶人健忘了摩托车作为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具备的法定前提。肇事者李某无证驾驶无牌照的两轮摩托,看似习认为常的“小题目”,却是引发事故的根源:无驾驶技能,又酒后驾驶,发生事故,追悔已成惘然。


  2009年8月24日晚,合川区云门镇三合村村民李某,在亲戚家喝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无号牌的两轮摩托车回家。21时20分许,车行驶至合武天星路段时,因为酒精的麻木作用,李某驾驶摩托车的车速过快再加上灯光不好,导致判定失误,将路边行人撞成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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