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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遗弃罪的立案地点是哪里
时间:2021-10-21 【转载】
当事人被遗弃或者公民发现有遗弃行为的,可以到当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进行报案,这些机构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的受理,是立案程序的开始。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