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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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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阶段的羁押期限是多长

时间:2022-03-11  【转载】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特别情况可以延期审理(如:需要通知新证人到庭,调取新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察人员提出补充侦查;合议庭退回补充侦查或者自行调查;当事人申请回避。)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超过1个月,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


  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第二审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审限与一审相同,但是最高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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