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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案件
经济案件
诉讼时效能否阻却房产过户?
时间:2022-05-03 【转载】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对于不动产买卖,如双方就其移转之不动产及价款达成合意,则买卖合同成立,出卖不动产一方自应负有交付该不动产并使他方取得该不动产所有权之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买卖双方自愿,并立有契约、买方已交付了房款,并实际使用和管理了房屋,又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只是买卖手续不完善的,应认为买卖关系有效,但应着其补办房屋买卖手续”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5条“财产所有权尚未按原协议转移,一方翻悔并无正当理由,协议又能够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的规定。
现在的借款,一般都会出具“借条”,有的会在借条上约定还款日期,有的则没有约定,对于约定了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还款之日起计算“三年”,在这三年之内不主张自己的权利,三年过后将不再受法律的保护,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从出具借条之日起计算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