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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不当股东的合同有效吗?

时间:2022-11-11  【转载】

是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红的。


分红,亦称利润分享,即分配红利的简称:“分红是指企业单位提拔一定比例的盈利,分配给该企业单位一般被雇员工的报酬,此种报酬按自由协约的计划,事先订定提拔的比率;比例一经决定,即不得由雇主变更”。“所谓分红,简言之,是指受雇员工在其正常薪资之外,分配一部分雇主所得的利润而言”。


股东权是体现为一种请求权,它的实现是有条件的:


1、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须满足:


⑴公司当年有利润;


⑵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


⑶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当年利润派发新股除满足第1项条件外,还要:


⑴公司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


⑵ 公司在过去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


⑶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


3、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满足第2项 1-3 条件外,还要:


⑴公司在过去三年的连结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⑵分配后的法定公积金留存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50%;


⑶除此之外,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须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按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1/2现金分配方案或2/3红股分配方案 以上表决权通过时方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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