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别是什么

时间:2023-06-27  【转载】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如下: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


2、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


3、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


4、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是由社会法中的劳动法来规范调整的;而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的;而劳动合同是由社会法中的劳动法来规范调整的。


5、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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