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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如下:
一、亲自履行原则。劳动合同必须由劳动者和签订合同的单位亲自履行,不允许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代替履行。
二、实际履行原则。当事人要按照劳动的规定完成义务,不能用完成别的义务来代替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三、全面履行原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四、协作履行原则。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有互相协作、共同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