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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出了交通事故多久能够把车开走
时间:2024-03-04 【转载】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车主往往面临着何时能够取回自己车辆的疑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第四十四条,当交通管理部门完成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后,他们有责任在五日内通知车主来领取扣留的车辆。
这意味着,在事故发生后,车辆会被暂时扣留用于检验、鉴定等程序,以确定事故责任。一旦这些程序完成,并且有了正式的结论,交通管理部门就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告知车主。
对于那些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是经通知三十日内当事人未领取的车辆,公安机关会通过公告三个月后依法处理这些车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了交通事故后车辆的处理流程。
1.这条规定为车主提供了明确的时间框架,即从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交通管理部门必须通知当事人来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2.这为交通事故的及时、有效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3.同时,对于那些无人认领或者逃逸的车辆,法律也给出了明确的处理办法:如果车辆在经过公告三个月后仍无人来领,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这些车辆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