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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因棒球引发的凶案

时间:2024-08-21  【转载】

上大学时,张三(女)、李四(男)和王五(女)是棒球队的队友。张三特别迷恋李四挥棒的英姿,暗恋多年,但始终不敢表白。毕业后,李四与王五结婚,张三保持单身,默默关注李四的生活,且在家中一直珍藏着自己在大一刚加入棒球队时,队长李四送给她的棒球棍。李四与王五婚后生活窘困,王五嘲笑李四除了会打棒球外再无本事,李四受刺激后,逐渐显示出还能打老婆的倾向,经常酒后殴打王五。 某个深夜,李四喝得烂醉后回家倒头便睡,王五想到一会李四醒来可能又要家暴,想起过种种,心生恨意,于是到楼上的房间里,取来棒球棍,摸黑儿回到卧室,对着李四睡觉的枕头猛砸了一顿,但是随后吃惊地发现,床上空无一人,都打在了空枕头上。原来李四在王五离开后也醒来去上厕所,听到响动,赶紧跑出来。而此时的王五已经失去了鱼死网破的勇气和决心,只是举着棒球棍呆呆地站在床边。 李四进入房间后打开灯,看到王五手持棒球棍站在那里,立刻明白了一切。心中大怒,口中喊着,“你还造反了!看我今天不打死你!”说着,就要去拿墙角的酒瓶。王五知道他要拿酒瓶打自己,吓得大哭,“你不要动!你不要拿瓶子!”边说边冲上前举起棒球棍对准了酒瓶砸过去。王五希望破坏掉这个危险的酒瓶,让李四没有伤害自己的工具。但是,在挥棒的一刹那,李四正好弯腰去拿酒瓶,棒球棍打在李四的头上,李四当场死亡。 事后,王五没有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李四的父母将李四尸体捐给了医学院供解剖用。张三得知李四的死讯,痛不欲生,深夜潜入实验室,将李四的尸体搬回家中,终日面对尸体,以泪洗面。数日后,尸体开始腐坏,张三不得已,遂将李四尸体切割成小块,放在印有棒球队标志的塑料袋里,装入冰箱保存。张三发下毒誓,一定要杀死王五,为李四报仇。 3月份的一个周末,张三找到王五家,按响了王五家的门铃。张三手里握着棒球棍,对准大门,摆好姿势,只待王五开门,即将其轰杀。屋内的王五走到门口打开锁,就在王五拉开门一道缝,而张三即将挥棒的一刹那,身后的电梯响了,隔壁家的邻居A从电梯里走出来,张三被吓了一跳,害怕被发现后难以脱身,遂迅速地将棒球棍改扛在肩上,转身跑掉了。 张三发现,带着棒球棍近身杀人,太引人注目,遂到黑市上买来一把钢珠枪,藏在王五家对面楼的天台上,准备远距离射杀王五。张三在万分紧张的状态下开了一枪,结果打到了楼外挂的空调上。枪里面还有两颗子弹,但张三误以为没有子弹了,遂放弃了这次射杀的计划离开了。

射杀计划失败后,张三最终决定恢复使用棒球棍。4月份的某个周末,张三假意去王五家拜访,聊些在大学棒球队里时的往事,并提出看看王五的棒球棍。王五将棒球棍取出来后,张三趁机夺过来,对着王五猛击,王五猝不及防,用手抵挡,被打倒在地,手臂骨折(轻伤)。张三再次高高举起棒球棍,大喊着“李四,我为你报仇了”,就在她准备挥向王五头部的一刹那,王五的三岁的儿子被惊醒,从隔壁房间跑进来扑在张三身上,大哭着“阿姨不要打我妈妈”。张三看着孩子酷似李四的面容,心中一软,双手无力,高举的棒球棍掉落在地上。

塘厦律师观点:在这个案例中,涉及到多个法律问题:


一、王五的行为分析


王五在第一次用棒球棍砸枕头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没有对任何人造成实际的危害后果。而在第二次挥棒打向酒瓶却意外击中李四致其死亡的行为中,王五主观上没有杀害李四的故意,其目的是破坏酒瓶以防止李四用酒瓶伤害自己,属于意外事件,因此王五没有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是合理的。


二、张三的行为分析


  1. 张三深夜潜入实验室盗取李四尸体的行为构成盗窃尸体罪。张三未经合法授权,擅自将李四的尸体从实验室搬回家中,侵犯了尸体的合法管理秩序。
  2. 张三准备用棒球棍轰杀王五但因邻居出现而放弃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张三已经为犯罪准备了工具(棒球棍)并摆好姿势等待王五开门实施犯罪,但在尚未着手实行犯罪时,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邻居出现)而未能继续犯罪,此时张三出于害怕被发现后难以脱身的主观考虑而自动放弃犯罪,符合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特征。
  3. 张三在黑市购买钢珠枪并准备射杀王五的行为,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和故意杀人罪(犯罪预备)。非法买卖枪支罪是因为张三在黑市购买钢珠枪的行为违反了国家对枪支的管理规定。而对于故意杀人罪,张三为了杀害王五准备了钢珠枪并实施了开枪行为,虽未击中王五,但已经进入犯罪预备阶段,由于张三误以为没有子弹而放弃继续犯罪,同样属于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4. 张三最后用棒球棍击打王五致其手臂骨折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犯罪中止)。张三夺取棒球棍并对王五进行击打,造成王五手臂骨折(轻伤),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既遂状态。但在准备再次击打王五头部时,因王五三岁儿子的出现而自动放弃犯罪,属于犯罪实施过程中的犯罪中止。


综上所述,张三的行为分别构成盗窃尸体罪、非法买卖枪支罪、故意杀人罪(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和故意伤害罪(犯罪中止),应数罪并罚。王五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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