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塘厦镇律师购买已交付但未过户的二手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主体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一、一般情况下由实际使用人担责
在二手车已经交付给买方但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若发生交通事故,一般首先由实际使用人即买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此时车辆已实际由买方控制和使用,买方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对车辆享有运行利益并能够实际控制车辆的运行。
例如,甲将一辆二手车卖给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且甲已将车辆交付给乙,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若乙在驾驶该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二、特定情形下原车主可能担责
原车主存在过错:
车辆未过户可能影响责任承担的特殊情况:
总之,
塘厦律师购买已交付但未过户的二手车发生交通事故,一般由实际使用人承担责任,但在原车主存在过错等特定情形下,原车主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