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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过户但是交付的二手车,发烧事故后责任归谁

时间:2024-08-25  【转载】

东莞塘厦镇律师购买已交付但未过户的二手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主体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一、一般情况下由实际使用人担责


在二手车已经交付给买方但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若发生交通事故,一般首先由实际使用人即买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此时车辆已实际由买方控制和使用,买方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对车辆享有运行利益并能够实际控制车辆的运行。


例如,甲将一辆二手车卖给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且甲已将车辆交付给乙,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若乙在驾驶该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二、特定情形下原车主可能担责


  1. 原车主存在过错:
    • 如果原车主在车辆交易过程中存在过错,如车辆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而原车主在出售车辆时未告知买方;或者原车主明知车辆未进行年检、保险过期等情况仍进行出售,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无法获得充分赔偿,原车主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例如,甲出售一辆刹车系统存在故障的二手车给乙,未告知乙该故障,乙在驾驶过程中因刹车失灵发生交通事故,甲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2. 车辆未过户可能影响责任承担的特殊情况:
    • 在某些情况下,虽然车辆已交付,但由于未办理过户手续,可能会对责任承担产生一定影响。例如,在一些地区的司法实践中,如果受害人将原车主和实际使用人一并起诉,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原车主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或补充赔偿责任。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且通常需要结合具体案情进行综合判断。


总之,塘厦律师购买已交付但未过户的二手车发生交通事故,一般由实际使用人承担责任,但在原车主存在过错等特定情形下,原车主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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