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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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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拥抱新时代,壮大生力军
东莞塘厦律师获悉
排版:青年新媒体中心岑雅婵
比赛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教育部定于2020年3月至10月举办以“拥抱‘互联网+’”为主题的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举办“新时代·壮大创新创业新力量”活动,将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指导各地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与第二届相比,增加了“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组。
入学要求
要求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业态、新模式;充分发挥互联网推动产业升级和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作用,推动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行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入境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
包括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等;
2.“互联网+”制造业,
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
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
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
包括软件工具、社交网络、
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
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
文化艺术、旅游休闲、
艺术品交易、广告展览、
动漫娱乐、体育比赛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
包括电商、消费生活、
金融、金融法律事务、
房地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
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
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
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营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必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不良信息。项目的宗旨应该是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具有明确、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产权;任何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立即导致参赛权利的丧失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若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报名时须提交完整、合法有效的权利人书面授权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的创业项目,须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及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与第二届大赛相比,增加了就业创业组。本组参赛项目须切实提高大学生就业数量和质量,以高职院校创新创业项目为主(高职院校也可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院校也可申请对于这个群体。
参赛者
具体进入条件如下:
1.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良好的创意和相对成熟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且在2017年5月31日之前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申请人必须是团队负责人、一般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可以是本科生或研究生,不包括在职学生)。
2. 初创组。
参赛项目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得不超过一轮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申请人必须是初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且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可以是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本科生、专科生) ,2012年以后毕业的研究生,不包括在职学生)。企业法人自竞赛公告之日起进行的变更不予认可。
3.成长组。
参赛项目已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注册注册时间不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并已获得2轮以上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含2轮)。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且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可以是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 2012年以后毕业,不包括在职学生)。企业法人自竞赛公告之日起进行的变更不予认可。
4、就业创业群体。
参赛项目能够有效提高大学生就业数量和质量,主要针对高职院校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院校也可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群体),其他高校也可申请此项目团体。
如参赛项目于2017年5月31日之前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申请人必须是团队负责人且为一般高等院校学生(可以是本科生或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如参赛项目已于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可以是本科生或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或毕业5年。 20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以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包括在职学生)。企业实体在竞赛公告之日后所做的变更将不予承认。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创业组已完成工商注册的项目股权结构中,参与成员总数不得低于1/3。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允许教师股权与科研成果合并,合并后股权不少于50%(参与成员总数不少于15%)。
以团队形式注册。允许跨学校组队。每个团队必须有至少3名参赛成员,且必须是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提交的创业项目必须是团队策划或运营的项目,不能借用他人的项目。已在上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金、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时间表
1、各参赛团队须于5月20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并于5月31日前向学校提交纸质版《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组委会办公室(燕山:行知楼B316,屏幕:306,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电子版发送至。
2、根据《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生参赛手册》(见附件1)的竞赛安排,各参赛团队需向主办学校提交作品申请的相关材料。 6月20日前按要求报自治区竞赛组委会,经学校审核后报自治区竞赛组委会。提交材料包括:
? 《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预赛申报表》(电子版+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装订);
? 项目计划。策划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与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说明。 (电子版+纸质版,电子版使用word文档,纸质材料必须双面打印A4纸);
? 一分钟的演示视频。 (视频格式不限,画面必须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得超过1G);
? 初创群体、成长群体、就业创业群体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编写创新创业项目计划,并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材料(专利、书籍、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A4纸复印件即可)。
奖励方式
1、本次比赛设特等奖若干名,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学校将按照有关要求对参加校级以上获奖项目的学生和指导教师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参照《桂林工业大学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暨“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奖励办法》(桂林工业大学学发〔2012〕第 36 号)。
2、凡参加校级初赛,经学院推荐并通过校级评审的学生,可获得2个创新创业学分(可替代公共选修课学分);进入自治区级复赛的,可直接认可并替代一学期。 《就业指导与创业基础》课程;进入全国总决赛的,将单独给予表彰。
3、本次竞赛,学院可设置3-5个重点项目为班主任,学生按照选课办法参加项目。学生也可以组建自己的团队来申请。项目实行“双导师制”,即“创业导师+创新导师”。每位导师可以指导三个项目。
报名方式
参赛团队通过大赛官方网站或大赛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微信公众号: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填写创业团队负责人、创业者个人报名信息项目信息、团队成员和导师信息、以及按步骤创业项目的其他信息等。表格填写完毕后,点击“立即注册”。
1.大赛官方网站: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2、大赛微信公众平台(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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