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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及事项

时间:2024-10-14 21:24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塘厦律师获悉

关于主办北京中医药大学

第四届“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通知

各学院: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第三届全国大学生重要讲话精神大赛“青春红色梦想之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定于2018年启动 今年4月至6月,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勇敢站在时代前沿,敢于突破、创造新事物

扎根中华大地,谱写人生辉煌篇章

2、组织架构

本次大赛由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主办,各学院承办。

大赛成立组委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翟双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委员,负责组委会的组织实施。比赛。

大赛设立了专家委员会,由校内外创业导师和社会投资机构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与项目不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与,并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充分发挥互联网促进产业升级的作用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的作用,推动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行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入境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业等;

2、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文化创意服务业,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展览、动漫娱乐、体育赛事等;

5、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律事务、房地产家具、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运输、人力资源服务等;

6.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公益创业、非营利创业。

参赛项目必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不良信息。项目的宗旨应该是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具有明确、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产权;任何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立即导致参赛权利的丧失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若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报名时须提交完整、合法有效的权利人书面授权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注册的创业项目,须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投资状况、和就业促进状况。

4. 参与者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不含毕业后在职生) 2013年以后),根据不同群体而定。

追求排版简洁的同时还必须保证文字的易读性。

五、比赛组别

根据参赛项目的创业阶段、投资状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创业组。具体进入条件如下:

1.创意团体(未注册公司)。参赛项目具有良好的创意和相对成熟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且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包括当日)之前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申请人须为团队负责人,且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本科生或研究生均可,不含在职学生)。

2、初创团体(2015年3月1日后注册的公司)。参赛项目注册时间不超过三年,获得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一轮。申请人必须是初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且必须是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可以是本科生或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2013年以后毕业的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不包括在职学生)。企业实体在竞赛公告之日后所做的变更将不予承认。

3、成长集团(2015年3月1日前注册的公司)。参赛项目已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或工商注册时间不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并已获得2轮以上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且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可以是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本科生、专科生、研究生) 2013年以后毕业(不包括在职学生)。企业实体在竞赛公告之日后所做的变更将不予承认。

4、就业创业群体。参赛项目能够有效提高大学生就业数量和质量,主要针对高职院校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院校也可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群体),其他高校也可申请该群体。如参赛项目于2018年5月31日之前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申请人必须是团队负责人且为一般高等院校学生(可以是本科生或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如参赛项目已于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可以是本科生或研究生,不含在职学生),或5年毕业20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以后毕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包括在职学生)。企业实体在竞赛公告之日后所做的变更将不予承认。

以团队形式注册。允许跨校组队,每队参赛成员不少于5人,且必须是项目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提交的创业项目必须是团队策划或运营的项目,不能借用他人的项目。已在上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金、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已完成工商注册的初创团体、成长型团体、就业创业团体股权结构中,参与成员总数不得低于1/3。

鼓励师生共创、校友与学生共创。转化大学教师科技成果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作组。具有科研成果的教师股权允许合并计算。合并股本不得低于50%(参与会员总数不得低于15%)。

各学院负责审查参与者的资格。

六、比赛形式

全国比赛采用校级预赛、省级复赛、全国决赛三级赛制。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学校报名队伍数量、创新创业教育状况等因素分配北京总决赛和全国总决赛名额。

校级比赛采用校级预赛、校级复赛、校级决赛三级赛制。院级预赛由各学院组织,校级复赛和校级决赛由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组织。

七、校级日程安排

所有参赛者必须按照以下程序在大赛官方网站上进行报名。未在大赛官方网站报名的,视为无效。

1. 报名(4月-5月)。参赛团队可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网上报名时间:4月28日-5月14日。同时填写纸质申请表上下卷(见附件),提交各学院创新创业秘书统一审核。

2、学院级预赛(5月2日-5月14日)。学院组织院级竞赛并向竞赛组委会推荐优秀队伍。提交截止日期为5月14日。

3.校级复赛(5月底)。经学院和中心推荐,学校选拔50名考生进入校级复赛。 5月31日前完成复赛。

4.校级决赛(6月下旬)。 6月底前完成决赛。入围项目将进行路演答辩,决出一、二、三等奖。

5、精英创新创业实践营(7-8月)。进入决赛的项目团队将免费参加学校组织的精英创新创业实践营,开阔视野,增强创新创业能力,不断提高项目质量。

八、校级竞赛奖项

比赛共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获奖项目将颁发证书,并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九、宣传启动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竞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为在校生、毕业生参加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组织好院级预赛和项目推荐工作。鼓励教师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鼓励校友与学生合作产生有潜力的创新创业项目,不断提高我校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健康产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10. 相关服务

1、赛前,学校将组织创业讲座,为全体大学生提供免费培训等服务。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2、针对优质项目,学校将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3、推荐优秀项目入驻“杏林”众创空间,提供办公工作站、创业培训、创业实践等全方位保障。

11、报名材料说明

1、每个项目均须网上报名。

2、纸质版申请表(第一卷、第二卷)一式三份报送各学院创新创业秘书处(见附件)。

3、5月14日,各学院提交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学院预赛报名汇总表、推荐项目汇总表(每学院推荐不超过15个项目)、纸质版推荐项目申请表(第一卷、第二卷)。一式三份。良乡校区学院请发送至:学生活动中心306孙柳洋子;和平街校区学院请发送至:6楼239室孙静。

附录:

1.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第一卷)

2、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第二卷)

3、各学院创新创业秘书信息表

通过官方邮件下载以上3个附件: 密码:

北京中医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18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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