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塘厦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tangxialsh.com 东莞塘厦律师事务所 免费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
公司注销未履约,股东被判退还部分合同款,海淀法院审结合同纠纷
东莞塘厦律师获悉
两家公司口头达成合作协议,但其中一方未如实履行合同,被工商系统注销。对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公司唯一股东返还已支付的合同款2万元。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该合同纠纷案件合同违约,认为被注销公司虽然没有按照口头协议履行义务,但提供了替代方案,并实际履行了一定成本。裁定股东退还合同款17000元。元。
原告科创公司诉称,2021年5月,其在网上与飞鹤公司达成合作协议,并向飞鹤公司支付2万元人民币。飞鹤公司仍未履行合同,已被解除。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飞鹤公司唯一股东张先生返还合同款2万元。
张先生辩称,认定双方存在合作关系,科创公司向飞鹤公司支付了2万元,但双方未就合同实施方案达成一致,飞鹤公司向科创公司提供了并提出替代方案,履行了部分义务,为科技公司带来了效益。因科创公司不同意替代方案,公司提出终止合同。
法院经审理认为,科创公司与飞鹤公司虽然没有签署书面合作协议,但双方达成的口头协议对双方也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双方于2021年5月达成口头合作协议,该协议是双方意思表示的真实表达。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照协议全面履行各自义务,但飞鹤公司并未按照协议约定的计划向科创公司提供服务,且已于2021年9月注销,导致科创公司无法实现合同的目的。
由于双方尚未明确约定合作不成功的退款方式,且飞鹤公司也为双方合作支付了一定成本,故科创公司主张的退款金额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飞鹤公司是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现飞鹤公司已注销,其权利和义务应由股东张先生继承。现科创公司向张先生主张权利,理由正当,应予支持。法院最终判决张先生返还科创公司17000元。
宣判后,张先生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东莞塘厦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