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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
格式条款并非都是霸王条款,这些无效格式条款你了解吗?
东莞塘厦律师获悉
什么是标准术语?你可能觉得有点奇怪,但标准条款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比如网上购物、APP点外卖、手机看电影等,其实都签订了标准合同和标准条款。那么,格式子句是霸王子句吗?哪些格式条款会被视为无效?
“不支持售后维权”条款无效
韩梅梅在网上交易平台上从李雷那里购买了一个二手女包。价格是14000元。卖家保证是正品,并承诺货到付款。如果包是假的,会退款。随后,韩梅梅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发现该包不是正品,于是她将包寄回给了李雷。韩梅梅要求退款未果,遂起诉法院要求全额退款。
李雷辩称,他专门从事奢侈品商业交易,与原告进行过多次交易。本次交易为货到付款。买家付款表明其认可商品质量,平台《用户行为准则》明确规定:“交易成功后不支持售后维权”,因此不允许退货、退款。
原审法院认为,平台《用户行为准则》中有关“交易完成,不支持售后维权”的内容系电商经营者事先拟定重复使用的条款,签订合同时没有与对方协商,属于格式条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了经营者的责任,排除了消费者的权利,应视为无效。因此,判决李雷退还韩梅梅14000元。
无效格式子句的确定
标准条款是指一方当事人事先拟定并重复使用的、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另一方协商的条??款。简而言之,合同模板对所有客户开放,无论每个人的个人需求如何。只要客户愿意与他们建立合同关系,他们就必须被动接受这些条款。
格式条款虽然可以节省时间、提高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但很容易成为不平等、不合理的“霸王条款”,导致实践中对格式条款的争议不断。
无效的格式子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包括: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无理免除或者减轻自身责任的;
2、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地增加一方的责任或者限制另一方的主要权利;
3. 一方提供格式条款排除另一方的主要权利;
4、免除您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赔偿义务的标准条款;
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字;
6、格式条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序良俗的强制性规定;
7、恶意串通签订的标准条款。
需要说明的是,判断格式条款是否有效,需要根据上述情况以及格式条款的具体内容综合判断。
无效格式子句的判断规则
案件要点:
运营商通过格式条款等方式设定的最低充值金额限制无效。
裁判总结:
运营商通过格式条款等方式设定最低充值金额限额,无端占用消费者资金,增加消费者申请退款的负担,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应当被视为无效。
案件要点:
开发商作为格式条款的提供方,在补充协议中约定了任意终止权的条款。如果本条款不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则属于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应当无效。
裁判总结: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规定,任何一方均享有无条件解除合同的权利。判断其有效性,应采用限制性解释的方法,并从其是否属于约定终止权的范围、是否违反价值等级原则等角度,将其与民法相结合。全面审查确定本守则和合同法的基本精神。
案件要点:
保险公司利用自身强势地位预先设定缩小第三方范围、最大化免除责任的格式条款无效。
裁判总结:
保险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少其责任、增加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以及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是无效条款。
案件要点:
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的格式条款限制被保险人患病时的治疗方法,既不符合医疗规定,也不违背签订保险合同的目的,应视为无效。
裁判总结:
重大疾病没有固定的治疗方法。被保险人有权根据自身病情选择最佳的治疗方法,不受保险合同中治疗方法的限制。保险公司通过限制治疗方式限制原告获得赔偿的权利并免除保险责任的,应认定无效。
案件要点:
房地产开发商对样板房取得购房者满意并与其签订预售合同后,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载明样板房仅供参考,解释权归购房者所有。合同属于房地产开发商,这对购房者不公平。霸王条款,应视为无效。
裁判总结:
购房者对正式条款提出异议也是合理的。应当认定,商品房预售合同未能签订的原因是双方协商不成,并非任何一方无故后悔购房协议。
企业在向用户提供格式条款合同时,必须注意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避免合同无效。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仔细阅读格式条款的内容,了解其具体含义和法律效力。如果格式条款无效,他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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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中姓名均为化名,引用案例信息来自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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