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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
一文讲清工伤认定情形及申请所需材料
东莞塘厦律师获悉
这篇文章将为你解释
01哪些情况应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一)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发生意外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时发生意外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执行工作职责时遭受暴力或者其他意外伤害的;
(四)患有职业病的;
(五)在未上班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02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时,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学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原因、职工受伤程度等基本信息。
申请人提供的工伤认定材料不齐全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材料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照书面通知的要求补充、更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申请。
03提交工伤证明材料有时间限制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因事故受伤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由其所在单位工作人员应当自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当按照规定和前述期限提交相应材料。但是,当事人申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确认劳动关系的情况,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04 我出差,发生非我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因工受伤或者发生事故,在外出工作期间下落不明的,视为工伤。受伤。
对于出差期间发生非职工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情况,主要看职工的出行是否为用人单位指定的因公出行,以及所受的事故伤害是否造成。由于工作原因。
因工作原因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与工作无关。事故责任。
劳动者在下班期间因与工作无关的个人活动受伤的,不属于工伤。
05 工作日参加单位组织的团建活动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工伤认定的情形。工作日参加团建活动受伤是否属于工伤,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关键要看团队建设活动是否与工作相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四条规定:劳动者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用人单位委托参加的活动时,发生意外伤害的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视为与工作相关。但是,不包括参与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实践中,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比赛等文化体育活动,是单位安排的、与本单位利益直接相关的合法活动,可以认定为工伤。例如,单位同事之间的聚餐、娱乐等非工作活动中发生的伤害,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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