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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及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时间:2024-10-16 00:05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塘厦律师获悉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原股东,以及公司设立后因增资、股权变更、公司合并等原因增加的新股东。

(二)股东的出资额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公司资本是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物质条件,也是公司对外承担债务责任的保证。公司资本由股东的出资组成。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依照其规定。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它包括三个层面的含义:一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公司章程。没有公司章程的,不得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其次,公司章程记载的事项可以分为必要事项和选择性事项。前者受公司法管辖。规定后者是公司决定是否备案的事项;第三,新设立的公司由参与设立的各股东共同制定,必须体现全体股东的共同意愿。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名称一方面是识别不同企业的标志,另一方面有利于公司的行政管理,因此是必不可少的。公司的运作是通过公司内部组织架构来进行的。没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公司设立,公司就无法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有公司住所。无住所的,不得设立公司。公司住所设在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2、公司注册需要哪些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的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居住用途证明。

8、居住用途证明材料的制作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是自己的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和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如果是租房子,需提供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租赁发票;

(3)如果以公司名义租赁写字楼,需要加盖公司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以及租赁发票。

简而言之,没有任何资金实力,任何人都无法成立公司。现在大多数有限公司在设立时都取消了注册资本门槛。然而,既然成立了公司,最初的一切准备工作都必须以正式的方式进行,比如公司章程等,这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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