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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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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受伤认定工伤后做伤残鉴定,这些事项需注意
东莞塘厦律师获悉
1. 是否需要通知保险公司进行交通伤残评估?
职工受伤且属于工伤的,病情稳定后进行伤残鉴定时东莞塘厦律师,无需通知保险公司。
职工病情稳定后,应携带工伤证明、病例资料、X光片及X光报告、出院记录、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文件到当地工作。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残疾鉴定。只有被认定为残疾人的人才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
(一)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企业需在事故发生后1个月内提出申请。如果公司不申请,受伤员工或其近亲属必须在一年内申请承认。需要提交的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一般可在劳动局网站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二)经治疗后伤情相对稳定,存在影响劳动能力的残疾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一般成立于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残疾程度的不同,获得的补偿也不同。主要补偿为: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医疗补贴、停工期间工资、伙食补贴、护理费等。
(四)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或者其他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的,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雇员和雇主。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即可申请工伤认定。
(五)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职工所在省份的工伤保险条例。
2、确诊后需要治疗怎么办?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为增加生活需要而发生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伤残赔偿金、伤残补助金装置费、赡养人义务人还应当补偿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而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于适当的整形费用和其他后续治疗费用,赔偿权利人可以等待实际发生后再单独提起诉讼。但根据诊断书或者鉴定结论必须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赔偿。后续治疗费是指损伤症状固定后需要重新治疗但仍有残余功能障碍,或者损伤尚未恢复需要重新治疗而支付的费用。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自致残之日起赔偿上述六项费用。
由此可见,如果鉴定后需要治疗,应及时进行治疗东莞塘厦律师,并补偿后续治疗的费用。
3. 进行残疾评估的技术有哪些?
当事人或者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向当事人报告工伤情况。
然后等到患者伤情稳定后,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根据评定的伤残程度,当事人应当享受相应的补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劳动者因事故受伤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所属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事故伤害日期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日期。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有特殊情况的,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或者自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协调区申请。安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确定的事项,按照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以上是法制网小编关于是否需要通知保险公司进行交通残疾鉴定的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如果当事人认为自己的伤害造成伤残,可以在治疗期间终止后十五天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鉴定。如果对伤残评估结果不满意,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重新评估。如果您还有任何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东莞塘厦专门从事法律事务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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