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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松藻煤矿 9·27 重大火灾事故:37 名公职人员被严肃追责问责

时间:2024-11-09 21:34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塘厦律师获悉

2020年9月27日,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松藻煤矿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6人死亡、42人受伤东莞塘厦律师,直接经济损失2501万元。事故调查组认定,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松藻煤矿“9·27”特大火灾事故为生产安全事故。按照重庆市委工作部署,市纪委成立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松藻煤矿“9·27”重大火灾事故审查调查组。有限公司依规依纪依法进行问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纪律法》等有关规定经批准,对事故发生期间涉嫌违纪、违纪、违职的37名公职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重庆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重庆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国资委、市应急管理局、綦江区人民政府等34名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政府及其他单位。其中四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2名公职人员因失职渎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8人。涉及事故的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三名责任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调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

1、移送司法机关人员(4人)

1、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松藻煤矿机电运输科科长杨波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松藻煤矿党委委员、副矿长邱武清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松藻煤矿党委委员、矿长李其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重庆能源投资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供应部副部长胡敏利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人员(30人)

(一)市级干部(6人)

1、重庆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文舒给予记大过处分,免去其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职务。

2、重庆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赵自成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3、重庆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德忠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

四、责令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蒋华江向重庆市人民政府进行书面检查。

5、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刘光才给予书面警告。

六、责令重庆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石继东向重庆市人民政府进行书面检查。

(二)企业及相关人员(24人)

1、重庆能头鱼新能源有限公司松藻煤矿副总安全工程师(兼安全监察科科长)杨小平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并给予行政开除处分。

2、重庆能头鱼新能源有限公司松藻煤矿党委书记张河东被开除党内职务、免去政务处分。

3、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松藻煤矿党委委员、副矿长陈志坤被开除党内职务、免去政务处分。

4、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松藻煤矿机电副总工程师罗伦忠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5、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松藻煤矿党委委员、副矿长、总工程师张国平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6、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松藻安全管理中心监察部原副主任涂星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7、原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松藻安全管理中心监察一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主持工作)严学荣给予政务降级。

8、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原党总支委员、松藻安全管理中心副主任张凤琴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9、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松灶安全管理中心原主任魏玉万被给予严重记大过处分。

10、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杨祖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给予严重行政处分。

11、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李宗福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给予严重行政处分。

12、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机械动力部部长胡伟给予记大过处分。

13、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部长李仁元政务记过处分。

14、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机电副总工程师廖业峰(原机械动力部部长)政务记过处分。

15、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徐刚政务记过处分。

16、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陈宏政务记过处分。

17、免去重庆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部长陈朝和的董事职务。

18、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派驻重庆能头鱼新能源有限公司松藻煤矿安全监察员蒋庆宇东莞塘厦律师,被开除党籍、终止劳动关系。

19、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派驻重庆能头鱼新能源有限公司松藻煤矿安全督导员马华奇已被解除劳动关系。

20日,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科科长李斌受到警告处分。

21日,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苏健受到书面警告处分。

22、责令重庆市綦江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蒋宗华向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进行书面检查。

23.重庆市应急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王治治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4日,重庆市国资委综合部主任王文给予书面警告。

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组经办人员(3人)移调应急管理部

1、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渝南监察分局安监二室主任胡健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2、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云南监察局党总支委员、主任杨明文责令对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进行书面检查。

3、重庆煤矿安监局安全监察处处长周玉莲在其他安全事故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予以综合处理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重庆能投宇新能源有限公司松藻煤矿

“9·27”重大火灾事故审查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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