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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
离职员工别急着走人:盘点该拿的钱是否到位
无论是因为劳动合同到期还是被用人单位解聘,许多员工往往都是匆匆离去,并不知道还有必要好好盘点一下:自己该拿的钱是否到位。
单位拒绝续签合同,可索要经济补偿
【案例】
2016年9月1日,王晓琳与公司签订的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后,虽然王晓琳有按照原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标准,继续留在公司的愿望,但却被公司一口拒绝。在这种情况下,王晓琳能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吗?
【点评】
王晓琳有权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这不是说如果用人单位降低原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无论是员工不与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还是用人单位不跟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必须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了原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而员工拒绝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为: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可以索要赔偿金
【案例】
因为公司决策失误,导致招聘的员工过剩,2016年10月15日,公司没有征求意见,即作出了解聘11名员工的决定,在公司工作了三年的赵晓燕也在其列。另外10名员工逆来顺受地离去了,但赵晓燕虽然同意离职,却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支付六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点评】
赵晓燕的请求成立。
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而该法第八十七条指出:“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