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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罪判多少年?

时间:2017-09-01  【转载】


  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标准有什么规定?


  一、刑讯逼供罪的概念: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触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法律规定从重处罚。


  二、刑讯逼供罪的构成要件:


  1、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口供的目的。至于行为人是否得到供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是否符合事实,均不影响本罪成立。


  2、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一般主体不能构成此罪。


  3、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害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4、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三、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


  2、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


  3、刑讯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4、刑讯逼供,情节严重,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刑讯逼供,造成错案的;


  6、刑讯逼供3人次以上的;


  7、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8、其他刑讯逼供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四、刑讯逼供罪的相关处罚:


  犯本条所定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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