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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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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违规处罚的依据和标准有哪些
时间:2017-11-08 【转载】
我国对高速公路违规处罚的依据和标准有哪些?
(一)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二)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6分。
(三)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四)不按规定停车,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五)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罚款100元,并处吊证9个月,记分3分。
(六)在高速公路上载运危险品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记分6分。
(七)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未经审批或未按规定行驶的,罚款50元,记分3分。
(八)载人不符合规定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1分。
(九)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6分。
(十)在高速公路上载货超过载质量未达30%的,记分2分。
(十一)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装置警告标志的,罚款100元,并处吊证9个月,记分3分。
(十二)载物超过核定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12分。
(十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记分2分。
(十四)驾车超过规定最高时速20公里以上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3分。
(十五)正常情况下驾车低于最低时速行驶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