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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一桩买卖合同案 当场兑现案款万余元

时间:2017-12-08  【转载】

近日,汨罗法院白水法庭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并当场履行案款10500元。

  原告曹某系白水镇某砖场的承包人,被告龚某是手扶拖拉车司机,两人在砖厂拉砖过程中相识。2017年4月,被告开车到砖场说要帮别人买一点砖,把砖送完后就把砖钱一并送还给原告。由于是熟人,原告满足被告的条件同意发砖。事后原告找被告要砖钱时,被告却说该用砖的人不在家,要过几天才能拿到钱。而后原告多次催讨,被告依旧推脱,直到原告的砖厂停办,依旧没有拿到砖钱。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承办法官在接手案件后,仔细阅读案卷,明确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主张,理清案件的法律关系和双方争议焦点,认识到这起案件标的额较少,案情简单,便对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展开了调解工作。

  法官跟被告谈道:“曹某是个外地人,在砖厂挣钱着实不易,他手里有你打的欠条,欠钱不还,这放到哪里也说不过去,于理于法,法院判曹某胜诉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一旦法院执行你,对你也是很不利的。法院会把你列入失信人名单中,以后就会限制你的高消费,比如不能乘高铁,飞机。这不仅会对你的名声产生影响,也会对你个人和家人以后的生产生活均造成一定影响。”法官接着说。

  经过一番明理释法,龚某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权衡利弊后,当场表明愿意归还欠款10500元。案件在半小时内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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