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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工时制:计算方式、加班时间与工资全解析

时间:2024-10-15 00:14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塘厦律师获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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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工时制度是指

分别以周、月、季度、年等为周期,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但它的计算方法你了解多少呢?

不同工时制度下加班费是不同的!

是钱钱钱钱钱钱钱的事

逐点介绍

什么是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下加班时间如何计算?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下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逐点介绍,清晰简洁!

完善的工时制度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对一些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受季节、自然条件影响的行业,经劳动部门许可,单位可以对该岗位从业人员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就是按照周、月、季、年等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日平均工作时间和周平均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一致。

工时制度下加班时间综合计算

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岗位,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按照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即:支付不少于工资的1%。工资报酬一百五十。

工时制加班工资综合计算

具体来说: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允许特定日(或周)的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时,但其依据仍然是标准工时制度,以及一定时期内的总工作时间和平均工作时间仍须遵守。均不能违反法定标准,即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每月工作时间为20.83天/月×8小时/天=166.64小时;每季度工作时间为 250 天/年 ÷ 4 个季度/年 × 8 小时/天 = 500 小时/季度;年工作时间为 250 天/年 ÷ 4 个季度/年 × 8 小时/天 × 4 个月 = 2000 小时/年。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劳动者,工作日恰逢法定节假日的,按照规定享受300%的加班工资,法定工作日不得补休、补休;如果该工作日恰好是标准工作时间制度下的每周休息日,则属于正常工作;综合计算工时超过法定标准工时的,视为加班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超出部分按规定领取150%的加班工资。也就是说,在工时制度综合计算下,不存在休息日加班费200%的情况,只有法定节假日加班费300%和延长加班费150%的情况。

小A每天的工资是200元。单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按照季度周期,单位安排小A2019年7月工作20天,8月24日工作24天,9月工作26天。其中,小A于2019年9月7日、8日(周末)、13日(中秋节)上班,小A的加班费是如何计算的?

第三季度,小A一共工作了70天。其中,9月13日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单位应支付小A工资三倍的工资600元。此外,还有6.5天超出法定工作时间(含9月7日、9日)。 8)、单位应按150%支付小A这6.5天的工资,即1950元。以此计算,单位第三季度应支付小A加班费200*6.5*1.5+200*3=2550。元。

看完今天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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